陕西眉县政府发文摊派卖水泥 纳入年终考核

时间:2013年06月27日信息来源:不详 点击: 【字体:

本报宝鸡讯 为促进本土一品牌水泥的销售,眉县政府出台相关文件,要求各部门、镇共计32家单位,分摊该品牌水泥年63万吨的销售任务,要求这些单位督促其包抓项目的实施单位全部使用该品牌水泥,并将此作为考核重点。

“就是为了扶持本土企业”

眉县工信局副局长杜宏斌昨日表示,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水泥在眉县区域销售工作的意见》文件,是由眉县突破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3月7日下发的,该办公室是工信局的一个部门。

文件中写道:陕西社会水泥有限公司是全省水泥五强企业,也是我县利税大户。然而2012年以来,因产能过剩、房地产市场萎缩等因素出现销售下滑。“这也正是出台这份文件的初衷,其实就是为了扶持本土企业。”杜宏斌说。

该文件规定:“各镇、各部门包抓的重点项目,由相关镇和部门负责落实,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全部使用社会水泥,并把使用水泥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方面。”

对于外来水泥,文件中也有规定,由交警、运管负责成立两个联合执法组,对外来水泥运输和商砼运输车辆进行查处;由质检、工商、住建部门负责,深入建设工地,加大对外来水泥质量的检查查处力度。文件还提到,将社会水泥促销任务纳入各镇、各部门年终目标岗位责任制考核,定期对各单位促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。

该文件最后,有一份《2013年度社会水泥销售任务分解》,从住建局、农业局、霸王河工业园区、检察院等政府各部门到首善镇、齐镇等各乡镇,共计32家单位,任务合计63万吨,其中住建局任务最重,为12万吨。

“下发文件后销量也并未提高”

陕西社会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绪红说,因产品积压去年12月份被迫停产到今年5月,多次前往眉县工信局寻求帮助。对于该文件,他不予评价。

“这个文件里有些规定确实不太合适,其实也没有起到什么实际效果。”杜宏斌说,该文件下发后,社会水泥的销量并未因此提高,也引起了其他水泥企业和群众不满。金渠镇党委书记李亚明说,他们镇分摊的社会水泥销售任务是1.5万吨。“这个文件确实有不妥的地方,实际中很难执行,不过虽然文件规定将水泥销售纳入考核,但实际中也并没有这么做。”

5月20日,眉县县委、县政府下发了《关于强力推进工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的意见》文件。记者对比前后两份文件发现,3月7日发布的文件以扶持“社会水泥”这一家企业为主,而新的文件将范围扩大到了全县工业企业。新文件规定:“鼓励全县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使用本县工业产品。凡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,同等条件下必须使用县内工业产品。重点支持太白酒、社会水泥等知名品牌、利税大户的销售。”

昨日下午,陕西眉县苏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月青表示,他们公司是眉县最大的搅拌站,主要根据水泥的质量、价格等性价比来决定购买哪种品牌的水泥,完全根据市场决定,未受到政府相关文件的影响。(华商报 记者 赵国强)

(作者:佚名 编辑:云南旅游)
延伸阅读:
网友评论
更多>>最新专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