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检察官提醒砍伐自家林木无证也犯法

时间:2014年06月27日信息来源:不详 点击: 【字体:

新华网重庆6月27日电(记者王晓磊)自家屋前的林木,砍伐买卖也可能犯法?重庆检察官提醒:是的,不少农户就因为不了解法律,在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成规模砍伐买卖自家林木,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而不自知。

重庆武隆县的农户唐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。因急需用钱,他便想到了自家屋前的一片林木,陆续找附近村民帮忙,砍伐了其中成材的杉木等卖钱,结果无证砍伐林木48.193立方米,已涉嫌触犯刑法,唐先生却没意识到自己犯了罪。

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。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调查显示,2011年至2013年,该院辖区两级院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6件192人,主要集中在盗伐林木、滥伐林木、采伐、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。不少农户法律意识较淡薄,习惯性认为“靠山吃山、靠水吃水”,心中很难将“打渔”“砍树”与违法犯罪联系起来。

检察官黄艳梅告诉记者,按照我国法律法规,林木是国家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,实行严格的持证采伐制度,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才能定点定量采伐。虽然分山到户后,农户对林木享有经营权、收益权,但除了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,砍伐超过一定数量,须经林业管理部门审批。

与此同时,有的农户在销售林木时,不注意和对方约定采伐许可证由谁办理,最后林财两空。检察官提醒,买卖自家林木时一定要和对方约定好“证由谁办”,并明确采伐者必须按照采许可证规定的面积、株数、树种等进行砍伐,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(作者:佚名 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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